各醫療機構,各藥品企業:
根據《關于做好醫藥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》(川藥招〔2021〕65號)及《關于做好近期藥械產品分類采購申報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》(川藥招〔2021〕112號)(以下簡稱:“兩通知”)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,為保證企業申報信息公平、透明,現將已申報的企業信息進行公示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時間
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。
二、公示范圍及內容
已完成申報的企業信息(詳見附件)。
三、相關要求
企業應按《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》及“兩通知”相關要求進行申報。如違反承諾,存在以下行為的,將根據《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》(醫保發〔2020〕34號)及裁量基準等配套文件,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約談、披露失信行為、限制或終止掛網等分級處置措施。
(一)未按照“兩通知”申報規范如實填報的。
(二)未提供最新、真實有效、完整、清晰資質證明材料,以虛假證明材料、選擇性提供材料及采取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掛網的。
四、質疑要求
公示期間,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,須由有利益關系的潛在供應商實名提出,按質疑函件規范模板線上提交(模板見系統內質疑投訴模塊)。不滿足質疑函件規范形式要件、證明材料無相關佐證資料等情況不予受理。線上質疑相關操作程序詳見系統內幫助文檔。
五、其他事宜
本次公示信息并非最終執行結果,請以平臺最終執行為準。
咨詢電話:028-86917838 028-85151912
附件:企業申報信息列表
2025年3月10日